苏镜祥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3-02-24
近年来,一些新闻报道了例如某某技校校长借“学籍”冒领100多万助学金的新闻,还有一些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员等,以发放助学金为名,骗取学生的助学金。那么,骗取助学金是什么罪?
律师解答:
骗取他人助学金的,涉嫌,一般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一般情况下,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是,具体各地规定可能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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