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春妹 严选律师
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发布时间:2023-03-02
在中国,刑事案件的起诉,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提起,只有对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才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自诉。那么不构成犯罪会被起诉吗?
律师解答:
不构成犯罪自然不会被起诉,如果是在起诉之后发现有无罪情形的,那么可能会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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