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宗洲 严选律师
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法泽刑事团队)
广东省东莞市
发布时间:2023-03-08
盗窃他人物品,并以物品相要挟索取财物,其手段构成,其目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犯罪,构成牵连犯,应当从一重罪按盗窃罪判处,未参与盗窃,只实施勒索财物行为的,构成敲诈勒索犯罪。那么徐州盗窃怎么判刑呢?
律师解答: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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