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振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3-06-05
直播行业兴起,一些不规范的直播平台和主播,为了赚取利益,组织主播进行黄色淫秽直播,此类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目前司法实践对此类行为存在争议,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定性为组织淫秽表演罪,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定性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罪(以是否以获利为目的区分)。
【法律分析】
目前网络直播盛行,不少不法分子利用直播平台进行涉黄行为的传播。根据我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在直播平台从事直播涉黄的行为,可能会触犯我国刑法的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以及组织淫秽表演罪。对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类似直播涉黄形式的传播淫秽的影片、音像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况,行为人就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或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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