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为属于伪造国家公文的行为,因为法院代表国家,他出的文书,是代表国家的裁判,具有法律效力的,伪造他的文书,就是犯罪行为,应当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