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震 严选律师
四川发现(雅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雅安市
发布时间:2023-06-13
国家行政机关是我国的执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相应的职权,而执行权是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之一,公民有义务配合国家行政机关执行职务行为,那么扰乱执法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扰乱执行的如果处理要依据扰乱的情节而定,不构成犯罪的进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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