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军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3-06-29
大家都知道是我国中的最高刑罚也是最严重的处罚。很多人都认为只有像故意杀人这种犯罪行为才会被判死刑,其实不然,我国刑法中还规定了很多可以判处死刑的犯罪。一般犯罪人员被判死刑都不会立即执行,立即执行死刑的情况是很少见的,你知道有哪些吗?
【法律分析】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有: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
2、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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