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16岁以下,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第十七条规定,已经满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或者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责任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管教。
【法律解析】
未满十五周岁犯罪的处理方式如下:
(1)十二周岁以下的当事人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2)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