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静华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3-09-04
拉皮条属于。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淫,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的,认定为组织卖淫罪,立案侦查。
【法律分析】
介绍他人卖淫不论几个都会构成刑事案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拉皮条涉嫌刑事犯罪的为组织卖淫罪,立案标准如下:
(一)引诱他人卖淫的;
(二)容留、介绍二人以上卖淫的;
(三)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一年内曾因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
(五)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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