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忠孙 严选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卓建忠赢律师团)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3-10-26
,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法律分析
妨害公务罪是指殴打、捆绑、威胁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构成特征是:
1、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存在故意;
2、犯罪主体应当是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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