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晓波 严选律师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郑州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情报告秩序。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瞒、谎报军情,对作战利益造成重大危害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所有参战的军人,但主要是担负报告各种军事情况任务的通信、侦察、机要、监听、破译等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隐瞒、谎报军情的行为将会对作战造成危害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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