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规定了多种行为表现怎么认定

发布时间:2011-07-13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对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规定了多种行为表现:(1)持有、运输伪造的信用卡,或者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伪造的空白信用卡;(2)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他人信用卡;(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可见,在第一种情况下,针对伪造的信用卡持有、运输的,不需要数量较大,也成立犯罪;针对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数量较大,才成立犯罪。在第二种情况下,数量较大是行为成立犯罪的基本条件;在第三、第四种情况下,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相应行为,就成立犯罪。

更多的关于信用卡犯罪知识请参见四川刑事律师网信用卡犯罪专题: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25066.html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规定了多种行为表现怎么认定

发布时间:2011-07-13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对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规定了多种行为表现:(1)持有、运输伪造的信用卡,或者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伪造的空白信用卡;(2)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他人信用卡;(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可见,在第一种情况下,针对伪造的信用卡持有、运输的,不需要数量较大,也成立犯罪;针对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数量较大,才成立犯罪。在第二种情况下,数量较大是行为成立犯罪的基本条件;在第三、第四种情况下,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相应行为,就成立犯罪。

更多的关于信用卡犯罪知识请参见四川刑事律师网信用卡犯罪专题: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25066.html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