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丽冰 严选律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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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7-13
四川网www.scxsls.com 为您解答:
偷税罪(逃税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不缴或者少缴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单位为了私设小金库而在财务账上少列收入,因而导致少缴税款,符合前述条件的,依然成立偷税罪(逃税罪)。因过失而漏税的,不成立偷税罪(逃税罪)。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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