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芳 严选律师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2011-12-08
减刑适用于被判处、、或者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
并且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
减刑,分相对减刑和绝对减刑两种情形。相对减刑,即使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二者居其一,即符合相对减刑的条件。
绝对减刑,是具有刑法规定的六个重大立功表现之一(发人抗贡检止。说明:重大发明、舍已救人、抗洪救灾中重大立功的、作出其它重大贡献的、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查证属实的、制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的情形的减刑。
但在具体执行减刑工作时,对以下四个问题应严格注意:
一、未成年犯减刑,此照成年犯相对放宽;
二、老年和有残疾(不含自伤自残)的着重把握确有悔改表现;
三、对危害国家安全罪、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累犯从严掌握;
四、犯不予减刑,考验期也不能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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