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 严选律师
盈科合肥 胡瑾刑辩律师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13-07-24
庭立方:,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于具备取保候审条件的、被告人,责令其提供保,由保证人出具担保书,保证其不逃避侦查和审判,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根据第58条规定,取保候审最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一款、第60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措施的,一般是指以下情况:(1)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不至于危害社会,没有逮捕必要的。(3)应当逮捕的人患有严重疾病。(4)应当逮捕的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如果取保候审的条件消灭,应撤销或者变更取保候审。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全部类型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经济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经济犯罪
#暴力犯罪
2024/05/09 18:28
2024/05/09 16:23
2024/05/09 16:15
2024/05/09 15:14
2024/05/09 15:10
2024/05/09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