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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L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马子伟律师为其辩护获缓刑

发布时间:2021-07-02 10:25:24 浏览:4875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19年5月31日傍晚,L某在自家小区内带三岁的大儿子散步时接到了Z某索要钱款的电话,L某担心Z某再拿钱去赌博或吸毒,本不想再给钱,但想到Z某的难缠、同时也担心Z某无钱生活,便酌情转账700元给Z某。

Z某收到钱后非但不表示感谢,反而骂骂咧咧要找L某的麻烦,并于当日晚上来到了L某家。L某散步完带着孩子回到家中,看到Z某已坐在家中沙发上,Z某一见L某就开始劈头盖脸对L某进行辱骂,L某因Z某可能吸毒说了几句,就遭到Z某推打、手扇耳光,为了避免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L某让家中保姆将大儿子带到复式楼二楼与刚满月的小儿子待在房间里。

孩子离开后,Z某继续对L某施暴,用拖鞋扇脸、用烟头烫脸、用手机敲头,L某被打得缩在角落,但始终并未还手。Z某殴打、辱骂L某长达20余分钟,并威胁L某要杀掉L某妻子、(用炸药)爆掉全家,并用L某幼子的生命威胁L某。L某因Z某的平时行径,深刻感受到了自己及家人的生命安全受到现实的威胁。(整个过程均被L某客厅摄像头记录)为了保障自己及家人安全,L某找借口进厨房拿了一把陶瓷水果小刀放在袖子中。

在Z某继续辱骂殴打L某数分钟后,Z某威胁要点爆炸药,L某为控制Z某,用水果刀刺击Z某20余下,将Z某控制住。Z某被刺伤后向L某求饶,L某停手,进到厨房欲找电话打120对Z某进行救治。

就在此时,Z某突然起身冲向L某家二楼,口中叫嚣:“搞死你家儿!”L某随手拿起一把菜刀追向2楼,在楼梯间追上Z某后,二人发生扭打,在扭打过程中菜刀划破Z某脖子至其颈部静脉破裂,失血过多后Z某滑下到一楼,最终因失血过多死亡,经鉴定,Z某系被锐器刺切颈部致右侧内静脉破裂后大失血死亡。

事发后,L某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待医疗人员、公安人员到场,后L某被出警民警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到案后L某如实供述了本案的全部事实。

二、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依法到看守所会见了L某进一步了解案情,并对L某妻子提供的监控视频录像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经充分研究后,初步认为本案存在防卫性质,具有无罪或从轻、减轻处罚的现实可能性,随后,承办律师到公安、检察机关(批捕阶段)提交法律意见,并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和提供调取有利于证实L某罪轻以及从轻、减轻处罚的相关证据线索,协助取证。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承办律师全面、详细查阅了本案的全部案卷材料,多次对接办案检察官沟通意见,并先后提交3份法律意见书,充分阐明辩护观点。经检察机关审查后,2019年11月该院向贵阳市中院提起公诉移送审判,之后,承办律师及时对接案件承办法官阐明辩护观点,并及时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充分说明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案件细节。 本案于2019年11月21日在贵阳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辩护律师全面、细致的对案件关键证据进行了质证。 法庭辩论阶段,在公诉人发表了L某犯故意伤害罪,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的公诉意见后,辩护人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本案具有防卫性质、具有自首、取得谅解、无社会危险性、家庭情况特殊等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及减轻处罚辩护意见,控辩双方在关于案件定性、是否具有防卫性质、具体量刑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庭审效果取得旁听人员和家属的一致好评。 

三、辩护思路

本案存在防卫性质,具有无罪或从轻、减轻处罚的现实可能性。

四、办案结果

判决L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五、办案心得

L某虽然作为被告人被法院定罪,但纵观本案,其真心对待弟弟换来的却是无休止的侮辱、殴打甚至生命威胁,反抗暴行却换来一段牢狱之灾,并可能在余生中受到本案的影响,是这起家庭人伦悲剧中一名真真实实的“被害人”。
从法律角度说,法院虽未完全认可本案为正当防卫行为,但防卫性质的认定对本案最终缓刑判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体现了司法机关关于防卫认定观念的改变和对社会公理、民间正义感情的考量,让我们明确感受到了法治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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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L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马子伟律师为其辩护获缓刑

发布时间:2021-07-02 10:25:24 浏览:4875次

一、案情简介

2019年5月31日傍晚,L某在自家小区内带三岁的大儿子散步时接到了Z某索要钱款的电话,L某担心Z某再拿钱去赌博或吸毒,本不想再给钱,但想到Z某的难缠、同时也担心Z某无钱生活,便酌情转账700元给Z某。

Z某收到钱后非但不表示感谢,反而骂骂咧咧要找L某的麻烦,并于当日晚上来到了L某家。L某散步完带着孩子回到家中,看到Z某已坐在家中沙发上,Z某一见L某就开始劈头盖脸对L某进行辱骂,L某因Z某可能吸毒说了几句,就遭到Z某推打、手扇耳光,为了避免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L某让家中保姆将大儿子带到复式楼二楼与刚满月的小儿子待在房间里。

孩子离开后,Z某继续对L某施暴,用拖鞋扇脸、用烟头烫脸、用手机敲头,L某被打得缩在角落,但始终并未还手。Z某殴打、辱骂L某长达20余分钟,并威胁L某要杀掉L某妻子、(用炸药)爆掉全家,并用L某幼子的生命威胁L某。L某因Z某的平时行径,深刻感受到了自己及家人的生命安全受到现实的威胁。(整个过程均被L某客厅摄像头记录)为了保障自己及家人安全,L某找借口进厨房拿了一把陶瓷水果小刀放在袖子中。

在Z某继续辱骂殴打L某数分钟后,Z某威胁要点爆炸药,L某为控制Z某,用水果刀刺击Z某20余下,将Z某控制住。Z某被刺伤后向L某求饶,L某停手,进到厨房欲找电话打120对Z某进行救治。

就在此时,Z某突然起身冲向L某家二楼,口中叫嚣:“搞死你家儿!”L某随手拿起一把菜刀追向2楼,在楼梯间追上Z某后,二人发生扭打,在扭打过程中菜刀划破Z某脖子至其颈部静脉破裂,失血过多后Z某滑下到一楼,最终因失血过多死亡,经鉴定,Z某系被锐器刺切颈部致右侧内静脉破裂后大失血死亡。

事发后,L某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待医疗人员、公安人员到场,后L某被出警民警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到案后L某如实供述了本案的全部事实。

二、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依法到看守所会见了L某进一步了解案情,并对L某妻子提供的监控视频录像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经充分研究后,初步认为本案存在防卫性质,具有无罪或从轻、减轻处罚的现实可能性,随后,承办律师到公安、检察机关(批捕阶段)提交法律意见,并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和提供调取有利于证实L某罪轻以及从轻、减轻处罚的相关证据线索,协助取证。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承办律师全面、详细查阅了本案的全部案卷材料,多次对接办案检察官沟通意见,并先后提交3份法律意见书,充分阐明辩护观点。经检察机关审查后,2019年11月该院向贵阳市中院提起公诉移送审判,之后,承办律师及时对接案件承办法官阐明辩护观点,并及时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充分说明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案件细节。 本案于2019年11月21日在贵阳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辩护律师全面、细致的对案件关键证据进行了质证。 法庭辩论阶段,在公诉人发表了L某犯故意伤害罪,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的公诉意见后,辩护人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本案具有防卫性质、具有自首、取得谅解、无社会危险性、家庭情况特殊等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及减轻处罚辩护意见,控辩双方在关于案件定性、是否具有防卫性质、具体量刑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庭审效果取得旁听人员和家属的一致好评。 

三、辩护思路

本案存在防卫性质,具有无罪或从轻、减轻处罚的现实可能性。

四、办案结果

判决L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五、办案心得

L某虽然作为被告人被法院定罪,但纵观本案,其真心对待弟弟换来的却是无休止的侮辱、殴打甚至生命威胁,反抗暴行却换来一段牢狱之灾,并可能在余生中受到本案的影响,是这起家庭人伦悲剧中一名真真实实的“被害人”。
从法律角度说,法院虽未完全认可本案为正当防卫行为,但防卫性质的认定对本案最终缓刑判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体现了司法机关关于防卫认定观念的改变和对社会公理、民间正义感情的考量,让我们明确感受到了法治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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