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嫌疑人薛某某主要从事服装加工业务,为一个名叫骆虾仔的老板加工成衣,骆虾仔通过他的客户打加工款给薛某某,客户打款后骆虾仔用微信发送客户的转账截图给薛某某对账确认。现嫌疑人因涉嫌帮助信息活动罪被刑事拘留,相关银行账户被冻结。
二、办案过程
像侦察机关了解涉嫌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根据案件需要分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的事实不成立,向侦查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代其申请。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1、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薛某某主观上是明知的;2、薛某某与骆虾仔存在真实合法的成衣加工交易,他的收款行为是正常合理合法的商业行为;3、薛某某为合法取得经营执照的成衣加工老板,其为骆虾仔承揽加工成衣行为是合法的业务行为。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薛某某主观上并不知道其与骆虾仔的结算方式是为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提供助,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薛某某的行为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四、办案结果
犯罪嫌疑人现已取保候审。
五、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纠纷来龙去脉,了解案件事实,并要求和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以帮助代理律师还原案件事实,为顺利进行取保候审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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