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韩某某停在香坊区某某大街门前的车内的包被盗,自述包内有一部黑色“华为保时捷”手机,一个钱包,钱包内有7000元至8000元左右人民币,都是100元面值,钱包内还有银行卡、医保卡及其母亲身份证、医保卡,将孙某、邵某某抓获归案后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二、办案过程
认真查阅所有有关的案件材料,熟悉全部案件材料,吃透案情;搜集,调查,整理,准备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查找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地方法院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的专题论述、论著、论文等。
三、辩护思路
1.被告人孙某认罪认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2.孙某返还其所得到的全部赃款、赃物,请求法院从轻处罚;3.被告人孙某主观恶性相对不大,请求法院酌定从轻处罚;4.被告人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案件事实,具有坦白情节;5.本次初犯,被告人孙某深深后悔;6.被告人孙某父母年事已高,孩子正值青春期,孙某家人愿意积极帮助孙某改正错误。
四、办案结果
判处一年六个月,并处人民币10000元
五、律师心得
律师的工作是神圣的,需要精细工作,也需要不断付出艰苦和细致的努力。询问案情来龙去脉、了解案情事实是基础,也要求和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以帮助还原案件事实,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