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9年7月27日21 时许,被告人梁某某伙同他人经密谋贩卖毒品后,与陈某某电话联系毒品交易,在某县宾馆门口,以800元的价格将两包重1.77克的MDMA卖给陈某某,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公安民警在陈某某处扣押了2包毒品MDMA,在梁某某及其同伙处扣押到现金人民币1200元。
二、办案过程
本案当事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被告人梁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请求对梁某某从轻处罚。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梁某某犯,判处十个月,并处人民币二千元。
五、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纠纷来龙去脉,了解案件事实,确定诉讼时效和管辖法院,并要求和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以帮助代理律师还原案件事实,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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