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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案例】Z某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卓安(昆明)律所黄婧律师为其辩护,不再追诉张某的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3-11-28 15:35:14 浏览:1867次 案例二维码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3年145号

 

一、案情简介

2012年6月底Z某相约友人驾驶自有小货车向Y某买木材,当天车辆行驶到检查站被森林公安以木材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拦截,将木材及货车扣留,并将Z某刑拘,后公安机关经侦查认为不应追究Z某的刑事责任,于2012年11月28日撤销本案。2019年10月17日,Z某突然再次因2012年向Y某购买木材被刑事拘留。

 

二、办案过程

Z某被刑事拘留后,其妻子委托黄婧律师团队为其辩护,黄婧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立即与办案公安、检察院取得沟通,迅速发现案件的证据、程序的合法性存在问题,经过长达两年时间的坚持与多方争取,存在合法性问题的证据被撤销,Z某被取保候审,并且最终获得法院终止审理、不再追诉刑事责任的结果。

黄婧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为张某展开了以下工作:

1、及时、多次与Z某沟通案情;

      黄婧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Z某了解案件情况,包括案件细节,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普及法律知识,疏导其焦虑情绪,同时积极与Z某的家属沟通,及时反馈办案进度。

2、组织团队成员讨论案件;

了解案情后,黄婧律师迅速组织团队成员针对案情进行讨论,多方位分析案件办理路径,发掘辩点,制作研判方案,最终形成本案的办案思路。

3、及时与侦查、检察机关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

及时向侦查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并与侦查、检察机关就嫌疑人的涉案情况进行了多次沟通,为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4、迅速发现证据、程序的合法性问题并作出反应,撤销本案关键证据;

查阅在案证据后,黄婧律师发现案件的关键证据《鉴定意见书》存在违法取证的情况,立即向相关机构反馈,进行投诉、举报,最终该证据被撤销,不再作为定案依据。

5、提出案件的罪名变更、追诉时效等问题,最终法院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不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终止审理;

案件审理历时两年,黄婧律师始终保持对刑事法律法规动态及案件进展的密切关注,及时向法院反馈案件罪名被新规变更的情况,并在案件审理的多个阶段反复强调追诉时效的问题,最终法院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

 

三、办案思路

1、在案件审理历时两年内,密切高度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变动对案件的影响,最大限度维护被告人利益。

本案经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在发回重审期间,Z某涉嫌的罪名已被新规变更,针对上述罪名的变化情况,公诉机关未向法庭示明变更起诉的罪名,仍然以国家已经明文取消的罪名进行起诉,法院也未及时变更罪名,导致辩护人没有针对新罪名进行辩护,剥夺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属严重程序违法。辩护人在庭审中明确指出上述问题,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变更罪名。

2、全面审查在案证据及办案程序的合法性,多方发力、坚持纠正程序违法问题。

通过查阅案件材料,辩护人发现案件证据事实存在多处矛盾以及关键证据《鉴定意见书》存在违法取证的问题,于是迅速作出反应,及时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同时先后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最终存在违法取证的关键性证据被撤销,不再作为定案依据,推动了整个办案过程更加规范化,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利益;

3、深刻理解并精准把握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在细节中发现辩点。

通过全面、详细的了解案情,辩护人迅速发现本案的时效问题在此前的诉讼程序中一直被忽略,于是立即以在法律意见书中强调,并在庭审中再次提示法庭注意,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辩护意见,案件终止审理,不再追诉Z某的刑事责任,对案件进展及最终结果起到直接、关键性的推动作用。

 

四、办案结果

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案件已过追诉时效,裁定案件终止审理,不再追诉张某的刑事责任。

 

五、办案心得 

案件历时两年,在整个过程中需始终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密切高度关注,审查法规变化对案件审理、当事人权益的影响,并及时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示,最大限度消除因信息滞后可能对当事人权益带来的不利影响,尽可能为当事人争取最规范、合法的审理环境,最大限度维护被告人的辩护权,这是作为一名刑辩律师的职责和价值所在。本案中我们关注到新规对罪名规定的变动并在庭审中提出,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针对证据、程序的合法性问题,作为律师应当坚持纠正并向多方发力,包括但不限于投诉、检举,最大可能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避免一切可能让当事人蒙冤的因素。本案中针对违法取证的情况我们向多个机关部门进行投诉,最终认定案涉木材性质的关键性证据被撤销,有效确保案件在更规范、合法的司法环境中进行。此外,对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容易被忽视的时效问题,作为辩护律师应当关注到位并将问题及时呈现,本案中正是律师多次指出诉讼时效已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直接推动案件进展,并对案件结果起到关键性作用,最终法院予以采纳,终止审理,不再追诉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作为刑辩律师,我们办理的不仅是案件,更关乎一个人的生命与自由,一个家庭的幸福。无论当事人身处怎样的囹圄,作为辩护人应用我们的专业与热情为他们及家属带来温暖与理解,为他们争取公平的审判、公正的裁决,为此在所不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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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某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卓安(昆明)律所黄婧律师为其辩护,不再追诉张某的刑事责任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3年145号

 

一、案情简介

2012年6月底Z某相约友人驾驶自有小货车向Y某买木材,当天车辆行驶到检查站被森林公安以木材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拦截,将木材及货车扣留,并将Z某刑拘,后公安机关经侦查认为不应追究Z某的刑事责任,于2012年11月28日撤销本案。2019年10月17日,Z某突然再次因2012年向Y某购买木材被刑事拘留。

 

二、办案过程

Z某被刑事拘留后,其妻子委托黄婧律师团队为其辩护,黄婧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立即与办案公安、检察院取得沟通,迅速发现案件的证据、程序的合法性存在问题,经过长达两年时间的坚持与多方争取,存在合法性问题的证据被撤销,Z某被取保候审,并且最终获得法院终止审理、不再追诉刑事责任的结果。

黄婧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为张某展开了以下工作:

1、及时、多次与Z某沟通案情;

      黄婧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Z某了解案件情况,包括案件细节,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普及法律知识,疏导其焦虑情绪,同时积极与Z某的家属沟通,及时反馈办案进度。

2、组织团队成员讨论案件;

了解案情后,黄婧律师迅速组织团队成员针对案情进行讨论,多方位分析案件办理路径,发掘辩点,制作研判方案,最终形成本案的办案思路。

3、及时与侦查、检察机关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

及时向侦查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并与侦查、检察机关就嫌疑人的涉案情况进行了多次沟通,为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4、迅速发现证据、程序的合法性问题并作出反应,撤销本案关键证据;

查阅在案证据后,黄婧律师发现案件的关键证据《鉴定意见书》存在违法取证的情况,立即向相关机构反馈,进行投诉、举报,最终该证据被撤销,不再作为定案依据。

5、提出案件的罪名变更、追诉时效等问题,最终法院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不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终止审理;

案件审理历时两年,黄婧律师始终保持对刑事法律法规动态及案件进展的密切关注,及时向法院反馈案件罪名被新规变更的情况,并在案件审理的多个阶段反复强调追诉时效的问题,最终法院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

 

三、办案思路

1、在案件审理历时两年内,密切高度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变动对案件的影响,最大限度维护被告人利益。

本案经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在发回重审期间,Z某涉嫌的罪名已被新规变更,针对上述罪名的变化情况,公诉机关未向法庭示明变更起诉的罪名,仍然以国家已经明文取消的罪名进行起诉,法院也未及时变更罪名,导致辩护人没有针对新罪名进行辩护,剥夺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属严重程序违法。辩护人在庭审中明确指出上述问题,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变更罪名。

2、全面审查在案证据及办案程序的合法性,多方发力、坚持纠正程序违法问题。

通过查阅案件材料,辩护人发现案件证据事实存在多处矛盾以及关键证据《鉴定意见书》存在违法取证的问题,于是迅速作出反应,及时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同时先后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最终存在违法取证的关键性证据被撤销,不再作为定案依据,推动了整个办案过程更加规范化,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利益;

3、深刻理解并精准把握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在细节中发现辩点。

通过全面、详细的了解案情,辩护人迅速发现本案的时效问题在此前的诉讼程序中一直被忽略,于是立即以在法律意见书中强调,并在庭审中再次提示法庭注意,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辩护意见,案件终止审理,不再追诉Z某的刑事责任,对案件进展及最终结果起到直接、关键性的推动作用。

 

四、办案结果

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案件已过追诉时效,裁定案件终止审理,不再追诉张某的刑事责任。

 

五、办案心得 

案件历时两年,在整个过程中需始终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密切高度关注,审查法规变化对案件审理、当事人权益的影响,并及时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示,最大限度消除因信息滞后可能对当事人权益带来的不利影响,尽可能为当事人争取最规范、合法的审理环境,最大限度维护被告人的辩护权,这是作为一名刑辩律师的职责和价值所在。本案中我们关注到新规对罪名规定的变动并在庭审中提出,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针对证据、程序的合法性问题,作为律师应当坚持纠正并向多方发力,包括但不限于投诉、检举,最大可能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避免一切可能让当事人蒙冤的因素。本案中针对违法取证的情况我们向多个机关部门进行投诉,最终认定案涉木材性质的关键性证据被撤销,有效确保案件在更规范、合法的司法环境中进行。此外,对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容易被忽视的时效问题,作为辩护律师应当关注到位并将问题及时呈现,本案中正是律师多次指出诉讼时效已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直接推动案件进展,并对案件结果起到关键性作用,最终法院予以采纳,终止审理,不再追诉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作为刑辩律师,我们办理的不仅是案件,更关乎一个人的生命与自由,一个家庭的幸福。无论当事人身处怎样的囹圄,作为辩护人应用我们的专业与热情为他们及家属带来温暖与理解,为他们争取公平的审判、公正的裁决,为此在所不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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