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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詹勇律师为其辩护,通过证据对抗实现量刑降档——卓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获九年半有期徒刑

发布时间:2025-04-27 10:48:24 浏览:483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结果: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亮点:

  1. 通过证据对抗成功排除部分涉案麻黄素数量

  2. 结合认罪认罚制度争取从宽量刑

  3. 在控方指控"情节特别严重"背景下取得法定刑下限量刑

案件焦点:

  1. 涉案麻黄素数量是否达到"情节特别严重"标准(25千克)

  2. 第二笔25千克麻黄素交易是否与被告人存在直接关联

  3. 证据链完整性及合法性审查

封面语:精准把握毒品犯罪证据认定规则,通过证据对抗实现量刑降档——卓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获九年半有期徒刑"

二、案情简介

  1. 当事人信息

被告人:卓某(男,40岁,无业)
同案人员:杨某(已判决)、肖某(已判决)等
办案机关:xx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1. 关键时间轴

2018.01.22:资金交付

2018.01.23:麻黄素交易

2018.01.25-26:制毒活动

2022.10.13:Z某被刑事拘留

2023.04.12:提起公诉

2023.07.06:一审宣判

  1. 案件基本事实

Z某涉嫌向杨某犯罪团伙两次出售麻黄素共计50千克,其中25千克经转卖后被用于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63.9342千克。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制毒原料、工具及成品毒品,理化检验显示甲基苯丙胺含量最高达83.4%。

三、办案过程

阶段策略对比表​

阶段

控方立场

辩方策略

证据对抗

侦查阶段

认定两笔交易均达25千克

质疑第二笔交易证据链完整性

资金流向与实物分离存疑

审查起诉

指控"情节特别严重"(50千克)

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证人证言矛盾性审查

庭审阶段

强调毒品实际危害后果

主张按"情节严重"量刑

补充侦查程序合法性抗辩

关键行动:​

3次会见核实资金流向细节

组织专家论证麻黄素折算标准

与检察机关6次沟通证据瑕疵

指导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四、办案思路

  1. 证据维度突破​

资金流分析:追踪34万元现金交付记录,证明部分资金未实际用于购买制毒物品

实物关联性抗辩:周某提取的20千克麻黄素缺乏Z某直接交付证据

重量折算争议:主张液体形态麻黄素应按有效成分比例折算

  1. 程序合法性审查​

扣押清单与现场照片时间差(超24小时)

见证人身份合规性质疑(协警参与见证)

  1. 量刑协商策略​

主动披露杨某供述矛盾点推动退查

结合同类案例提出"中间人"情节认定

在补充侦查后及时调整认罪认罚策略

五、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部分事实存疑"的辩护意见,虽认定"情节特别严重",但综合考虑认罪认罚情节,判处法定最低刑期九年六个月,罚金降低至三十万元(法定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五十万罚金)。

六、办案心得

毒品案件证据特点:需重点关注"现金-毒品"双流对应关系,充分利用电子数据恢复技术

认罪认罚适用边界:在证据存疑案件中,需平衡程序从宽与实体抗辩的节奏把控

数量认定辩护技巧:善用《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明知"认定规则,构建"中间环节责任阻断"辩护逻辑


七、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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