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某央企上市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电源制造商,其全资子公司D公司专注于电源研发、制造及销售。
D公司在盘点时,发现库存系统显示的芯片数量和实际盘点数量存在巨大差异,差额近千万元,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锁定了六名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员工,该等员工因所在不同的工作岗位,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仓库内用于生产的芯片私自运出售卖牟利。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因案情复杂、证据链条现有证据链条难以锁定犯罪事实,D公司委托洪灿律师团队提供刑事法律服务。
二、律师办案思路及办案过程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追回的部分芯片等关键证据仅让被害单位进行了简单确认便予以发还,后被害单位将发还的涉案芯片用于生产,即侦查机关和被害单位均未对关键证据进行证据固定。此案移送审查起诉以后,全部被告人均辩称并未偷盗如被害单位控告所述数量的芯片,并辩解其对外出售的芯片均为从别处采购而来。
律师团队介入后,经与主办检察官多次沟通,注意到本案控辩双方的主要争议点在于犯罪数额的认定及其依据,即被害单位自行委托审计机构进行盘点得出的损失数据,与辩方自认的盗窃数量的差异上。主要原因系六名被告人通过内外勾结的方式将被害单位用于生产的芯片运出后对外售卖,大部分芯片已被辗转卖出而无法追回。
面对争议焦点,洪灿律师、赵悦律师多次前往被害单位,了解芯片特性及芯片采购流程和芯片存储、流转等全部生产环节,锁定芯片溯源码具有唯一性的证据特征,指导被害单位积极搜集证据,随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了相关芯片查验证明材料,可证实被告人交易的芯片均为被害单位所有。与此同时,律师团队精细化办案,将被告人与买家所有与交易情况相关的微信记录进行定向分析,拆解特定数字、符号(品牌代号、型号、数量、交易地等)的含义,最终将提取到的11次交易共5种芯片数量进行加总,结果与侦查阶段的审计报告数据一致。
六名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后在一审开庭时全部当庭翻供、其辩护人全部做无罪辩护。在人履行公诉职责之后,洪灿律师当庭出示证据、发表法律意见。通过庭审质证,该案在关键事实的认定上取得重大突破,审判长在休庭以后与代理律师就犯罪数额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庭审结束后全部被告人被法院依法决定逮捕。部分被告人于羁押后向法院表示认罪认罚并指认同案犯的犯罪行为。
三、办案结果
由于该案解决了关键证据的认定问题,一审法院判定六名被告人成立,分别判处其一年至六年不等,并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违法所得。四名被告人提出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改判无罪。洪灿律师、赵悦律师在该案二审审理过程中依法向合议庭递交了法律意见,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项目代表性和创新性
一般刑事控告代理法律服务主要集中在“报案端”,即为客户梳理证据材料、研究涉嫌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从而协助客户进行报案,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主要依赖公权力进行刑事救济。
本案律师团队为客户提供的刑事法律服务则贯穿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全流程。尤其在侦查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洪灿律师及赵悦律师发挥了主观能动性及专业价值,向侦查机关提供了有利的侦查线索并指导被害单位搜集了大量证据,解决了本案关键的事实认定问题,暨为本案两审确认的犯罪事实起到了重要固定作用。通过本次事件,D公司亦暴露出在生产环节存在的漏洞,后续洪灿律师协助该公司进行了合规整改及建立了反腐败、反舞弊制度,并对员工进行合规培训和法律警示教育,协助D公司建立了企业的案防与应急机制。
本案为了了解芯片生产及使用过程,律师团队与公司技术人员前期利用类似“飞行检查”的方式还原芯片从海关进口-入库-领取-使用的全流转过程,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以溯源码进行证据固定及追赃,是此类案件办理的开创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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