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利用封建迷信诈骗)
结果:侦查阶段成功
亮点:精准区分宗教活动与迷信诈骗的法律边界;从宗教身份、行为模式、收费性质等多维度论证不构成诈骗;从刑拘到取保仅历时28天
焦点:持有合法戒牒的僧人提供宗教服务是否构成诈骗罪;宗教活动与封建迷信的区分标准;宗教服务收费的合法性认定
案例综述:Y某系持有合法戒牒的宗教教职人员,在某寺庙从事宗教活动,为信徒提供诵经、祈福、做法事等宗教服务并收取费用。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其刑事拘留。四川事务所晏建强律师介入后,围绕宗教身份合法性、服务真实性、收费合理性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论证Y某的行为属于正常宗教活动范畴,不构成诈骗罪。经充分辩护,Y某于2026年2月12日成功取保候审。
一、案情简介
Y某系持有合法有效僧人戒牒的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可,具备宗教相关学习经验和专业知识。Y某在某寺庙从事宗教活动,为信众提供宗教服务。
本案中,多数被害人系基于对Y某的信任,主动上门或联系Y某咨询"看事""破事"等宗教服务。Y某为信众提供点长明灯、设立牌位、诵经祈福、法水加持等宗教服务,并根据服务内容的复杂程度、耗时长短等因素收取相应费用。所收费用部分用于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维护及宗教仪式所需物资采购。
公安机关认为Y某利用封建迷信骗取他人财物,涉嫌诈骗罪,于2026年1月15日将Y某刑事拘留。
二、办案过程
Y某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来到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委托事务所晏建强律师为Y某进行辩护。
晏建强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为Y某展开了以下工作:
1、及时会见,全面了解案件细节
晏建强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Y某,向其了解案件全部经过,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会见过程中,律师重点核实了以下关键问题:
- Y某的宗教身份及戒牒情况;
- Y某的宗教学习经历和专业背景;
- 被害人主动上门还是Y某主动招揽;
- Y某是否有恐吓、承诺效果等行为;
- 具体提供了哪些宗教服务,是否实际履行;
- 收费标准及费用去向。
通过多次深入会见,律师全面掌握了案件事实,为后续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2、研究法律适用,确定无罪辩护思路
针对本案涉及的宗教活动与迷信诈骗的区分这一疑难问题,晏建强律师查阅了大量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相关判例,重点研究:
- 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认定标准;
- 正常宗教活动与利用封建迷信诈骗的界限;
- 宗教服务收费的合法性判断;
- 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标准。
经深入研究,律师确定了无罪辩护的核心思路,论证Y某的行为属于正常宗教活动范畴,不构成诈骗罪。
3、向侦查机关提交法律意见,积极沟通
晏建强律师及时向侦查机关提交法律意见,并就本案的定性问题与办案人员进行沟通。律师从宗教身份合法性、服务真实性、收费合理性、被害人主动性等多个维度,系统论证了Y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恳请公安机关审慎审查案件性质。
同时,律师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论证对Y某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三、辩护思路
(一)Y某具有合法的僧人身份,并未虚构身份和能力
Y某持有合法有效的僧人戒牒,系经宗教团体认可的宗教教职人员,具备宗教相关的学习经验和专业知识。其并未虚构僧人身份,也未虚构超出宗教范畴的能力来骗取被害人信任。
虽然Y某所在的某寺庙未取得相应证照,但这属于宗教场所管理的行政问题,不能因此否定Y某本人的宗教教职人员身份,更不能直接等同于诈骗。
(二)被害人系主动上门寻求宗教服务,Y某并未实施欺骗行为
本案中绝大多数被害人均是基于对Y某的信任,主动上门或联系Y某咨询,Y某并未主动招揽、恐吓被害人,也没有承诺一定能达到某种效果。
Y某提到的"冤亲债主"等专业词汇,在宗教书籍中有相应记载,属于正常的宗教教义范畴,不能直接认定为封建迷信。宗教信仰本身具有精神慰藉的功能,不能以科学标准来衡量宗教服务的"效果",进而认定为诈骗。
(三)Y某按照约定实际履行了宗教服务义务,并非收钱不办事
Y某按照与信徒的约定,实际履行了点长明灯、设立牌位、诵经祈福、法水加持等宗教服务,并非收钱不办事。涉案收费系根据服务内容的复杂程度、耗时长短等因素确定,符合宗教服务领域的常规收费惯例。且收取的费用部分用于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维护及宗教仪式所需物资采购,并非全部用于个人挥霍,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四)Y某的行为尚未造成实质损害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小
Y某已全部退还本案报案人的全部款项,被害人的损失已经得到弥补,损害的社会关系已经得到修复。
同时,大多数信徒对Y某较为信任,认为做法事之后效果很好。这也从侧面说明Y某提供的宗教服务具有真实的精神慰藉价值,并非纯粹的欺骗。
四、办理结果
经晏建强律师的持续努力与有效沟通,公安机关于2026年2月12日对Y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Y某成功走出看守所。从1月15日被刑事拘留到2月12日取保候审,历时仅28天。Y某在侦查阶段即成功取保,为后续案件的进一步处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办案心得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在涉及宗教信仰的案件中,辩护人要特别注意区分正常宗教活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不能简单地用科学标准来评判宗教服务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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