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公章罪
私刻公章是指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私自篆刻其他企业公章的行为。公章,是一个单位、企业、事业、团体、学校的法定代表标志。为了防止某些不法人员私自刻制公章,进行诈骗、破坏国家治安管理活动,侵害单位、企业、团体、学校的合法利益,国家将刻字业(包括刻字工厂、刻字社(店)、刻字摊等)纳入特种行业,归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对违反国家管理规定的刻字单位和职工个人,视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私刻公章是指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私自篆刻其他企业公章的行为。公章,是一个单位、企业、事业、团体、学校的法定代表标志。为了防止某些不法人员私自刻制公章,进行诈骗、破坏国家治安管理活动,侵害单位、企业、团体、学校的合法利益,国家将刻字业(包括刻字工厂、刻字社(店)、刻字摊等)纳入特种行业,归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对违反国家管理规定的刻字单位和职工个人,视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行为的对象是公章。即专门用来盖公文、证件、印信上的机关、单位、企事业、团体、学校的公章(包括橡皮章、钢印、火印等)以及单位主管人员的名章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刻字业实行管理的活动和规定。
(2)行为的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治安管理规定,承制公章。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论处,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如利用非法制造的公章,进行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要按不同情节和损失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3)行为的主体是承制公章的工厂、商店、刻字摊的负责人和有关的职工。行为属负责人指示的,应同时处罚单位负责人。
(4)行为人主观上有的是故意的,有的是过失的。前者可能得到了委托制做人的某种好处;后者属工作中的失误,如未能辨明委托人使用的伪造证明文件等。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刻字业违反管理规定承制公章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果私刻、伪造、变造公章,则应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
私刻公章罪,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李颜曦,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卓安知识产权犯罪辩护研究组成员。 执业以来,李颜曦律师参与办理刑事控告、刑事合规、刑事辩护案件近百起,获得多个取保候审、轻罪或罪轻,从轻减轻处罚案例,涵盖暴力犯罪、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职务犯罪案件等类型,获得当事人及家属一致好评!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黄律师现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从事刑事辩护工作十多年,掌握扎实的刑事理论知识,具备娴熟的刑事辩护技巧。办理过上百起刑事案件,其中担任南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单位受贿案、广西北海特大传销案程某、广西住建厅前副厅长受贿案、广西知名民营企业合同诈骗罪等重大刑事案件辩护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职责,踏踏实实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洪灿律师曾在人民法院工作十年,原国家三级法官。现为信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兼任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校外硕士生导师、深圳市法学会理事、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从事法律工作30多年以来,洪灿律师在【资本市场刑事危机解决与刑事辩护】、【职务犯罪刑事控告与反舞弊调查】、【企业法律风控与合规】等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办理了多件有影响力的案件,如证券违法犯罪案件、上市公司刑事控告案件、拟上市公司17名董监高无罪不起诉案件、官员职务犯罪案件等,擅长以刑民交叉方式帮助客户解决公司控制权纠纷,帮助多家拟上市公司、私募机构及上市公司董监高成功化解重大刑事危机。并先后创作出版《中国上市公司刑事法律风险蓝皮书(1996-2018)》《私募基金刑事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上市公司证券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等专业著作。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在广西某地级市公安局履职15年,担任派出所管段民警、治安民警期间,社会面管控工作突出,获市公安局嘉奖多次,获先进个人称号;担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侦查员、警长期间,侦破各类刑事案件逾五百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获评为市级优秀公务员;长期的公安系统工作历练,深谙侦查办案规律特点,具有丰富的侦控审经验策应,致力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韦荣奎主任律师团队后,参与承办L某某等人涉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该案为公安部督办案件;L某某等人涉嫌合同诈骗犯罪案,;L某某集资诈骗犯罪案、S某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案、H某某“民族资产类”诈骗犯罪案等案件;民事方面:消费者诉中国电信设置最低消费案获判决取消最低消费限制、仅有银行转账凭证被诉民间借贷一审败诉二审改判案、开发商拒不交房当事人一审败诉二审改判案等均取得较好辩护和代理效果,获当事人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