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量刑标准
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出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出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参照《解释》,前者即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后者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贷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法泽刑事团队)
广东省东莞市
金鹏法泽刑事团队负责人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东莞办公室高级合伙人 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会计学双学士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 广东省破产管理管理人协会刑事合规及涉刑委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涉案企业刑事合规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公安局石龙分局常年法律顾问 东莞市公安局麻涌分局常年法律顾问 东莞市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副会长 曾在广东某市公安系统工作11年。担任执业律师后,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刑事合规审查、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擅长走私犯罪、诈骗犯罪、毒品犯罪、公职人员犯罪、公司高管职务犯罪等复杂刑事案件的辩护。如原广东省地质局局长(正厅级)欧阳某某受贿案;唯品会近年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郑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央视报道的数额特别巨大的曾某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走私普通货物案;卢某某贩卖毒品案;毕某某诈骗案等。
北京市东卫(兰州)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刘顺仙律师2000年考取律师资格,2002年开始执业。先后担任多家国有企业、国有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尤其在刑事辩护方面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先后承办了公安部统一部署破获的牟某某跨国制造毒品大案、马某某贩卖毒品案、马某某运输毒品案、周某某玩忽职守案、兰州烈士陵园集体贪污案、兰州市人大某某受贿案、汪某某滥用职权、行贿案、杨某私分国有资产、郝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谢某挪用资金案、杨某某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牛某某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张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大案要案;还办理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暴力案件;也办理了大量的金融类案件如合同诈骗、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案件共计300余件。本律师时刻谨记: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求法律之公。
广东万湛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李松涛律师于200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在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近十年(2015年辞职),曾担任公诉科副科长,荣获湛江市和广东省的优秀公诉人称号,具备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涉及大案要案和复杂案件,并对各类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关键问题及如何进行刑事辩护有准确把握。目前,李松涛律师系广东万湛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湛江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海洋大学及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的校外老师。 李松涛律师始终以热情负责的工作态度、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而灵活的办案风格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曾处理过各类刑事案件,包括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职务犯罪、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经济犯罪、走私、毒品等类型的犯罪。较多案件获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不予批准逮捕、不予起诉、降低量刑档次减轻处罚、无罪或从轻处罚等良好结果,他以其高度的专业能力及踏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信任。 李松涛律师创办的广东万湛律师事务所现有律师、实习律师、助理、行政人员,共计27人,其中由李松涛律师直接负责的团队人员有10余人,团队除办理刑事案件外,同时也代理大量各类民事案件,如交通事故、离婚、继承、合同纠纷、追款(货款、借款、工程款等)案件等,还有行政案件及法律顾问。各种案件都办理,能积累不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有效提高业务水平,更加拓宽视野和思维,尤其对办理一些民刑交叉案件,更加得心应手。
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中山市
彭磊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曾任职于湖北大学法学院和广东某市检察院,现为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庭立方金牌讲师。专注于复杂经济犯罪的辩护这一细分领域,秉承着专业、理性、客观、精细的辩护理念,取得多个无罪判决案例。研习法律20年,在《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法学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