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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詹勇律师为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当事人家属提供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3-10-12 10:18 浏览:1488次 动态二维码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詹勇律师为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当事人家属提供法律咨询。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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