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有这么一种制度,这种制度主要适用于服刑人员在狱中表现良好的,当然这种制度并不是适用于所有服刑人员。昨天有朋友在网上咨询,他的亲戚因被判入狱,听说有这一说,不知道他亲戚可以吗?庭立方小编特意整理了有关可以吗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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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
制度是根据我国第81条第1款的规定,是指对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因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因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制度。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制度,犯在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否则,就要撤销,收监执行。根据我国第86条的规定,被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分别依照第71条、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二、可以吗
不可以。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根据我国规定,被判处、且属于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的犯罪分子不得。
因此犯不可以。
法条链接:
81条规定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的犯罪分子,不得。
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的执行实行社区矫正,但对犯罪分子决定时,应当考虑其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根据第八十五条规定:对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我国第八十三条规定:的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的考验期限为十年。
考验期限,从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对服刑人员有一说,可并不是适用于的服刑人员。所以是不可以的。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可以吗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关于方面的问题,请向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