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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犯罪类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7-10-16

一些地方发生聚众斗殴,往往会产生恶劣影响,聚众斗殴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会构成犯罪。那么聚众斗殴罪犯罪类型是什么,关于聚众斗殴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聚众斗殴罪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6.jpg

一、聚众斗殴罪犯罪类型是什么

我国在妨碍社会秩序管理罪中明文规定了聚众斗殴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所以聚众斗殴罪属于妨碍社会秩序管理罪。

二、聚众斗殴罪的构成条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

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但是,其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用聚众斗殴行为向整个社会挑战,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因此,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就是聚众斗殴罪的本质特征。

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 "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斗殴起因或为争夺势力范围,或为哥们出气进行报复,或为争夺女人发生矛盾等等,总之是要显示自己一伙人的"威风"、"煞气",压倒对方,而置公共秩序于不顾。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本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主体。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行政责任,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犯罪的动机,一般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行为人在思想上已经丧失了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是非荣辱标准已被颠倒。这种公然藐视社会公德和国家法纪的心理状态,是聚众斗殴犯罪故意的最明显的特点。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聚众斗殴属于妨碍社会秩序管理类型犯罪。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聚众斗殴罪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庭立方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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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地方发生聚众斗殴,往往会产生恶劣影响,聚众斗殴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会构成犯罪。那么聚众斗殴罪犯罪类型是什么,关于聚众斗殴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聚众斗殴罪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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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众斗殴罪犯罪类型是什么

我国在妨碍社会秩序管理罪中明文规定了聚众斗殴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所以聚众斗殴罪属于妨碍社会秩序管理罪。

二、聚众斗殴罪的构成条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

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但是,其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用聚众斗殴行为向整个社会挑战,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因此,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就是聚众斗殴罪的本质特征。

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 "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斗殴起因或为争夺势力范围,或为哥们出气进行报复,或为争夺女人发生矛盾等等,总之是要显示自己一伙人的"威风"、"煞气",压倒对方,而置公共秩序于不顾。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本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主体。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行政责任,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犯罪的动机,一般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行为人在思想上已经丧失了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是非荣辱标准已被颠倒。这种公然藐视社会公德和国家法纪的心理状态,是聚众斗殴犯罪故意的最明显的特点。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聚众斗殴属于妨碍社会秩序管理类型犯罪。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聚众斗殴罪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庭立方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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