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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军婚罪取消了吗

发布时间:2017-10-19

军人为保卫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我国法律对军人婚姻进行特殊保护,破坏军人婚姻将构成犯罪,那么破坏军婚罪取消了吗,关于破坏军婚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破坏军婚罪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6.jpg

一、破坏军婚罪取消了吗

破坏军婚罪没有取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构成要件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客观方面

1、行为人违反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主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三、与重婚罪的对比

若是明知对方有配偶并与其结婚,或未进行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同时构成重婚罪。想象竞合从一重处理。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重婚罪。

四、与强奸罪的对比

若是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以强奸罪论处。本条款是强奸罪的特殊条款,属于注意条款而非法律拟制。依据平等原则,同样的法益受到同样的保护,仅当对现役军人妻子的奸淫行为行为达到触犯强奸罪的程度时, 才成立强奸罪,而未赋予现役军人妻子性自主权利的额外保护。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破坏军婚罪没有取消,破坏军人婚姻要受到法律追究。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破坏军婚罪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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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坏军婚罪取消了吗

破坏军婚罪没有取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构成要件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客观方面

1、行为人违反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主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三、与重婚罪的对比

若是明知对方有配偶并与其结婚,或未进行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同时构成重婚罪。想象竞合从一重处理。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重婚罪。

四、与强奸罪的对比

若是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以强奸罪论处。本条款是强奸罪的特殊条款,属于注意条款而非法律拟制。依据平等原则,同样的法益受到同样的保护,仅当对现役军人妻子的奸淫行为行为达到触犯强奸罪的程度时, 才成立强奸罪,而未赋予现役军人妻子性自主权利的额外保护。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破坏军婚罪没有取消,破坏军人婚姻要受到法律追究。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破坏军婚罪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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