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绍娟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04-07-26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终审判决和裁定何时发生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释[2004]7号
【发布日期】2004.07.26
【实施日期】2004.07.29
【效力状况】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近来,有的法院反映,关于刑事案件终审判决和裁定何时发生法律效力问题不明确。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九十五条和第二百零八条规定的精神,终审的判决和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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