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行为人以秘密窃取为手段,占有他人财物的,是。如果行为人以抢夺等手段,公开占有他人财物的,是。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对于和是如何量刑?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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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并处;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
4、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刑事处罚: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2、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3、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行为人抢夺,在下列情形下酌情从重处罚: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节录)
(七)
1.构成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50000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是有数额限制的,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