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暴力行为来抢劫他人的,容易造成对方的人身损害,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他人的死亡。此时对抢劫行为人的处罚就是比较重的,那么抢劫过失致人死亡怎么定性呢?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侵犯财产罪6.jpg" />
抢劫过失致人死亡如何定性
我国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明确把暴力手段作为的客观构成要件之一,其外延包括对身体强制、捆绑、殴打、伤害甚至杀害的一系列表现形式。因此,被告人李某某等四人的犯罪行为属于我国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五)项所规定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形,属于的结果加重犯,对被告人李某某等四人应定从重处罚。
抢劫致人死亡如何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
根据罪行轻重,量刑幅度很大,一般来说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这里所说的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在抢劫过程中,因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而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其特征在于:
1、客观上出现了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结果;
2、这种重伤、死亡的结果是由抢劫的暴力或者其他方法等手段行为所直接造成的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行为人对这种严重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有罪过,一般是过失,但也可以是间接故意,甚至直接故意杀人。对于因行为人的抢劫行为导致被害人自杀的,不应视为"“抢劫致人死亡”。
抢劫导致受害人死亡的,属于其中情节严重的情况,此时根据法律的规定,是在十年以上、或者之间进行处罚的,同时还要并处或者。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