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大鹏 严选律师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0-06-06
依照《》第360条第1款规定,犯传播性病罪的,处5年以下、或者,并处。
司法机关在适用《刑法》第360条第1款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由于法律规定,对卖淫、嫖娼的要一律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要进行强制医疗。因此,被判处刑罚的人,如果性病在判决时仍未痊愈,按照2012年修正的《》第254条第1款第1项“有严重疾病需要的规定,可以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对符合经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第11条修正的适用条件的人,可以判处缓刑,以利于对其进行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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