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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 

发布时间:2020-06-07 03:00:51

依照《刑法》第271条规定,犯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情节与量刑的对应情况,列表格如下:

量刑档次

对应情节

附加刑的适用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较大

1.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并处罚金

2.犯本罪,数额巨大的,并处罚金

3.犯本罪,数额特别巨大的,并处罚金,不能并处没收财产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

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数额巨大”是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也是唯一加重处罚的理由。如果职务侵占的数额未达到巨大,其他情节再恶劣、后果再严重、社会危害再大,也不能对行为人加重处罚,而只能在法定刑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71条的规定,以职务侵占罪,从重处罚。

3.规范化量刑。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便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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