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冰冰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0-06-08
根据《》第260条第款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犯罪。对于情节不恶劣,后果不严重的行为,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这里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虐待的动机卑劣、手段凶残,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长期虐待屡教不改,虐待导致严重后果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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