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录
手机版
小程序
刑事专栏
司法机构
个人中心
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百万级法律知识库
发布时间:2020-06-08 20:01:34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2.致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3.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2025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
福建省厦门市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