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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习的方法:作业、考试和论文写作(第九版)

发布时间:2020-08-14

 
编辑推荐
德国法学院里供学生提高学习效率的很受欢迎的专业参考书。
 
内容简介
德国法学研究的硕果累累,离不开其成功的法学教育。作为德国法学院里供学生提高学习效率的很受欢迎的专业参考书,本书较为全面地介绍了法学院学生在专业学习的整个过程中需要掌握的基本技能和学习方法。
《法律研习的方法:作业、考试和论文写作(第九版)》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学习初期的高效的学习方法、应试方法;专业学习不同时期的包括家庭作业、研讨课论文、学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以及博士学位论文在内的论文写作方法;专业学生不可或缺的文献检索、文献引用技能;进行学术报告以及口试的能力;等等。
作者简介
[德]托马斯·M. J.默勒斯(Thomas M. J. Mllers),德国奥格斯堡大学教授,欧盟法“让·莫内讲席教授”,民法、经济法、欧盟法、国际私法和比较法教席教授,欧洲法研究中心主任,欧中法律研究与创新中心主任,奥格斯堡大学法学院前院长,现常务副院长,德国联邦银行货币和外汇基金会理事会主席。主要研究方向:民法、经济法(资本市场法和银行法)、欧盟法、国际私法和法律比较法、法学方法论。
E-Mail: thomas.moellers@jura.uni-augsburg.de  
译者简介
申柳华,广西人,北京大学刑法硕士,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德国奥格斯堡大学经济法硕士,北京大学和德国慕尼黑大学联合培养刑法学博士,奥格斯堡大学托马斯·M. J.默勒斯教授学术助理、授课教师,欧中法律研究与创新中心主任助理。主要研究方向:中德刑法、德国经济法(公司法、资本市场法)。
杜志浩,山西人,南京大学-哥廷根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法学硕士,德国哥廷根大学在读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民法。 
马强伟,河南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学士,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硕士,北京大学和德国奥格斯堡大学联合培养民商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民法、民事强制执行法。
目  录
第一章 成功的学习
第一节 作为方法论的学术研究
第二节 组织能力
第三节 学习技巧
第二章案例分析和闭卷考试
第一节 分析题干和案情
第二节 撰写草稿:借助提纲展开案例分析
第三节 结论的检查
第四节 考试答卷
第三章 法律论证
第一节 提出争议
第二节 法学方法论和论证结构
 
前  言
中文版序
这本书适用于那些愿意去阅读、思考、练习、批判和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学生。在本书的九个版本中,我都强调了关于学习成功所必需的三项技能:阅读、思考和练习。本书虽是为德国学生而作,但同样有益于中国学生。
 
免费在线读
做一个理想的法律人(代译丛序)
近代中国的法学启蒙受之日本,而源于欧陆。无论是法律术语的移植、法典编纂的体例,乃至法学教科书的撰写,都烙上了西方法学的深刻印记。即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兴盛一段时期的苏俄法学,从概念到体系仍无法脱离西方法学的根基。20世纪70年代末,借助于我国台湾地区法律书籍的影印及后续的引入,以及诸多西方法学著作的大规模译介,我国重启的法制进程进一步受到西方法学的深刻影响。当前中国的法律体系可谓奠基于西方法学的概念和体系基础之上。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大规模的法律译介,无论是江平先生挂帅的“外国法律文库”“美国法律文库”,抑或许章润、舒国滢先生领衔的“西方法哲学文库”,以及北京大学出版社的“世界法学译丛”、上海人民出版社的“世界法学名著译丛”,诸多种种,均注重于西方法哲学思想尤其英美法学的引入,自有启蒙之功效。不过,或许囿于当时西欧小语种法律人才的稀缺,这些译丛相对忽略了以法律概念和体系建构见长的欧陆法学。弥补这一缺憾的重要转变,应当说始自米健教授主持的“当代德国法学名著”丛书和吴越教授主持的“德国法学教科书译丛”。以梅迪库斯教授的《德国民法总论》为开篇,德国法学擅长的体系建构之术和鞭辟入里的教义分析方法进入到了中国法学的视野,辅以崇尚德国法学的我国台湾地区法学教科书和专著的引入,德国法学在中国当前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中的地位日益尊崇。然而,“当代德国法学名著”丛书虽然遴选了德国当代法学著述中的上乘之作,但囿于撷取名著的局限及外国专家的视角,丛书采用了学科分类的标准,而未区分注重体系层次的基础教科书与偏重思辨分析的学术专著,与戛然而止的“德国法学教科书译丛”一样,在基础教科书书目的选择上尚未能充分体现当代德国法学教育的整体面貌,是为缺憾。
职是之故,自2009年始,我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策划了现今的“外国法学教科书精品译丛”,自2012年出版的德国畅销的布洛克斯和瓦尔克的《德国民法总论》(第33版)始,相继推出了韦斯特曼的《德国民法基本概念》(第16版)(增订版)、罗歇尔德斯的《德国债法总论》(第7版)、多伊奇和阿伦斯的《德国侵权法》(第5版)、慕斯拉克和豪的《德国民法概论》(第14版),并将继续推出一系列德国主流的教科书,涵盖了德国民商法的大部分领域。该译丛最初计划完整选取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诸国的民商法基础教科书,以反映当今世界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的民商法教学的全貌,可惜译者人才梯队不足,目前仅纳入“日本侵权行为法”和“日本民法的争点”两个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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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学院里供学生提高学习效率的很受欢迎的专业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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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学研究的硕果累累,离不开其成功的法学教育。作为德国法学院里供学生提高学习效率的很受欢迎的专业参考书,本书较为全面地介绍了法学院学生在专业学习的整个过程中需要掌握的基本技能和学习方法。
《法律研习的方法:作业、考试和论文写作(第九版)》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学习初期的高效的学习方法、应试方法;专业学习不同时期的包括家庭作业、研讨课论文、学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以及博士学位论文在内的论文写作方法;专业学生不可或缺的文献检索、文献引用技能;进行学术报告以及口试的能力;等等。
作者简介
[德]托马斯·M. J.默勒斯(Thomas M. J. Mllers),德国奥格斯堡大学教授,欧盟法“让·莫内讲席教授”,民法、经济法、欧盟法、国际私法和比较法教席教授,欧洲法研究中心主任,欧中法律研究与创新中心主任,奥格斯堡大学法学院前院长,现常务副院长,德国联邦银行货币和外汇基金会理事会主席。主要研究方向:民法、经济法(资本市场法和银行法)、欧盟法、国际私法和法律比较法、法学方法论。
E-Mail: thomas.moellers@jura.uni-augsburg.de  
译者简介
申柳华,广西人,北京大学刑法硕士,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德国奥格斯堡大学经济法硕士,北京大学和德国慕尼黑大学联合培养刑法学博士,奥格斯堡大学托马斯·M. J.默勒斯教授学术助理、授课教师,欧中法律研究与创新中心主任助理。主要研究方向:中德刑法、德国经济法(公司法、资本市场法)。
杜志浩,山西人,南京大学-哥廷根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法学硕士,德国哥廷根大学在读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民法。 
马强伟,河南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学士,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硕士,北京大学和德国奥格斯堡大学联合培养民商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民法、民事强制执行法。
目  录
第一章 成功的学习
第一节 作为方法论的学术研究
第二节 组织能力
第三节 学习技巧
第二章案例分析和闭卷考试
第一节 分析题干和案情
第二节 撰写草稿:借助提纲展开案例分析
第三节 结论的检查
第四节 考试答卷
第三章 法律论证
第一节 提出争议
第二节 法学方法论和论证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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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适用于那些愿意去阅读、思考、练习、批判和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学生。在本书的九个版本中,我都强调了关于学习成功所必需的三项技能:阅读、思考和练习。本书虽是为德国学生而作,但同样有益于中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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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理想的法律人(代译丛序)
近代中国的法学启蒙受之日本,而源于欧陆。无论是法律术语的移植、法典编纂的体例,乃至法学教科书的撰写,都烙上了西方法学的深刻印记。即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兴盛一段时期的苏俄法学,从概念到体系仍无法脱离西方法学的根基。20世纪70年代末,借助于我国台湾地区法律书籍的影印及后续的引入,以及诸多西方法学著作的大规模译介,我国重启的法制进程进一步受到西方法学的深刻影响。当前中国的法律体系可谓奠基于西方法学的概念和体系基础之上。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大规模的法律译介,无论是江平先生挂帅的“外国法律文库”“美国法律文库”,抑或许章润、舒国滢先生领衔的“西方法哲学文库”,以及北京大学出版社的“世界法学译丛”、上海人民出版社的“世界法学名著译丛”,诸多种种,均注重于西方法哲学思想尤其英美法学的引入,自有启蒙之功效。不过,或许囿于当时西欧小语种法律人才的稀缺,这些译丛相对忽略了以法律概念和体系建构见长的欧陆法学。弥补这一缺憾的重要转变,应当说始自米健教授主持的“当代德国法学名著”丛书和吴越教授主持的“德国法学教科书译丛”。以梅迪库斯教授的《德国民法总论》为开篇,德国法学擅长的体系建构之术和鞭辟入里的教义分析方法进入到了中国法学的视野,辅以崇尚德国法学的我国台湾地区法学教科书和专著的引入,德国法学在中国当前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中的地位日益尊崇。然而,“当代德国法学名著”丛书虽然遴选了德国当代法学著述中的上乘之作,但囿于撷取名著的局限及外国专家的视角,丛书采用了学科分类的标准,而未区分注重体系层次的基础教科书与偏重思辨分析的学术专著,与戛然而止的“德国法学教科书译丛”一样,在基础教科书书目的选择上尚未能充分体现当代德国法学教育的整体面貌,是为缺憾。
职是之故,自2009年始,我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策划了现今的“外国法学教科书精品译丛”,自2012年出版的德国畅销的布洛克斯和瓦尔克的《德国民法总论》(第33版)始,相继推出了韦斯特曼的《德国民法基本概念》(第16版)(增订版)、罗歇尔德斯的《德国债法总论》(第7版)、多伊奇和阿伦斯的《德国侵权法》(第5版)、慕斯拉克和豪的《德国民法概论》(第14版),并将继续推出一系列德国主流的教科书,涵盖了德国民商法的大部分领域。该译丛最初计划完整选取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诸国的民商法基础教科书,以反映当今世界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的民商法教学的全貌,可惜译者人才梯队不足,目前仅纳入“日本侵权行为法”和“日本民法的争点”两个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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