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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1-01-27

  1. 【颁布时间】2018-3-29
  2. 【标题】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cspc.gov.cn/jyjd/201803/t20180330_34250.html

  7. 【法规全文】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议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议
(2018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委依法治省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现作出如下决议:
  一、坚持党的领导,准确把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二、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把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贯穿到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实践,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通过宪法宣誓、“法律七进”等方式,增强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依宪行政,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三、着力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在省委的领导下,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坚决消除权力寻租空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规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加强和改进行政立法工作。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立法机制,不断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提高政府规章的质量。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按照人大主导立法的要求,认真执行本级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及时将法规草案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提高立法能力和水平。
  六、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全省各级政府应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抓紧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凡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应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七、严格规范执法。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下移,加强重点领域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杜绝行政执法经费、行政执法人员福利待遇与罚没收入直接或变相挂钩。建立执法依据定期梳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考评和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制度。
  八、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完善操作规范,落实相关责任,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政府网站等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加快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九、依法接受监督。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应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接受监察、司法监督,健全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依法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切实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加强监督,定期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监督政府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保证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要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法治四川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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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标题】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cspc.gov.cn/jyjd/201803/t20180330_34250.html

  7. 【法规全文】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议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议
(2018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委依法治省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现作出如下决议:
  一、坚持党的领导,准确把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二、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把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贯穿到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实践,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通过宪法宣誓、“法律七进”等方式,增强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依宪行政,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三、着力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在省委的领导下,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坚决消除权力寻租空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规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加强和改进行政立法工作。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立法机制,不断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提高政府规章的质量。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按照人大主导立法的要求,认真执行本级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及时将法规草案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提高立法能力和水平。
  六、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全省各级政府应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抓紧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凡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应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七、严格规范执法。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下移,加强重点领域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杜绝行政执法经费、行政执法人员福利待遇与罚没收入直接或变相挂钩。建立执法依据定期梳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考评和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制度。
  八、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完善操作规范,落实相关责任,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政府网站等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加快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九、依法接受监督。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应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接受监察、司法监督,健全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依法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切实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加强监督,定期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监督政府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保证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要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法治四川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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