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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其辩护,获从轻处罚

发布时间:2025-05-12 10:04:20 浏览:752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诈骗罪
结果: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十五万元(在指控金额特别巨大、检察院建议量刑10-11年的情况下,法院采纳部分辩护意见,从轻判处)。

亮点:

  1. 成功将涉案金额从110万元辩护为90万元,排除部分不合理指控

  2. 通过证据对抗,否定被告人对“民族资产解冻”的主观明知,削弱诈骗罪构成要件

  3. 提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替代性辩护观点,影响法院量刑考量

案件焦点:

  1. 被告人Z某是否对“民族资产解冻”骗局存在主观明知

  2. 05版人民币入行行为与诈骗行为的关联性界定

  3. 涉案资金流向中Z某的实际参与程度

封面语:“精准切割主观故意,证据对抗破解诈骗指控——Z某涉嫌诈骗罪获从轻判决"

二、案情简介

  1. 当事人信息

被告人Z某:男,50岁,无业,自称从事“05版非流通人民币入行”业务

被害人:吴某某(另案处理),因被虚构“民族资产解冻”高额回报骗取110万元

办案机关:阆中市公安局侦查,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阆中市人民法院审理

  1. 关键时间轴

2020年11月:Z某结识同案人员张某某,开始合作“05币入行”

2021年5月:张某某联系被害人吴某某,虚构国家账户对接事实

2021年5月31日:110万元存入杨某某账户,其中13万元转入Z某关联账户

2022年5月:Z某被抓获,2023年9月开庭审理

  1. 案件基本事实

Z某伙同他人以“05版非流通人民币入行”为名,通过伪造银行文件、虚构国家奖励等手段,诱骗被害人将资金存入指定账户。控方指控Z某参与“民族资产解冻”骗局,诈骗金额110万元;辩方主张Z某仅参与05币入行环节,对诈骗行为无主观故意。

三、办案过程

  1. 辩护策略​

​​证据对抗:梳理资金流向,证明13万元系“入行奖励”而非诈骗所得

​​主观要件突破:通过同案人员证言(张某某、田某)证明Z某未直接参与骗局设计

​​法律定性争议:提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替代性观点

  1. 关键阶段对抗​​

阶段

控方立场

辩方策略

证据对抗

​​侦查阶段​​

批捕意见认定Z某为主犯

申请调取Z某与吕某某的沟通记录

证明Z某核实过05币入行真实性

​​审查起诉​​

起诉书指控诈骗110万元

提交银行证明05币可流通的证据

切割05币入行与民族资产解冻关联

​​庭审阶段​​

公诉人强调Z某指挥资金分配

质证被害人陈述矛盾点

证明20万元“安置费”未经Z某授意

四、办案思路

  1. 核心辩护逻辑​​

​​主观方面:Z某长期从事05币入行,曾成功操作并获吕某某(未到案)背书,缺乏诈骗故意

​​客观行为:Z某未直接接触被害人,资金分配由同案人员完成,不符合诈骗罪实行行为特征

  1. 关键突破点​​

引用《刑事审判参考》类似案例(以“民族资产解冻”为名但定性为隐瞒犯罪所得罪)

强调Z某到案后如实供述,配合退赃13万元,符合认罪认罚从宽条件

五、办案结果

法院部分采纳辩护意见,认定Z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小于主犯张某某,虽维持诈骗罪定性,但排除20万元不合理指控,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接近量刑建议下限),罚金十五万元。

六、办案心得

  1. 证据精细化审查:通过银行流水、同案人员供述的细节矛盾,瓦解控方“概括故意”指控。

  2. 替代性罪名辩护:在定性争议案件中,提出更轻罪名的辩护方案可为量刑争取空间。

  3. 当事人沟通:Z某最初坚持无罪辩护,经律师释明法律风险后选择认罪认罚,体现辩护策略灵活性。

“刑事辩护不仅是法律技术的较量,更是对当事人命运的托付。本案中,我们通过证据的‘显微镜’和法律适用的‘多棱镜’,在夹缝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一线光明。”
——承办律师手记

七、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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