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丹 严选律师
黑龙江龙广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发布时间:2021-07-15
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对高利转贷罪“违法所得”应如何认定呢?
律师解答:
本条立法之原意,在于惩诫借款人的转贷牟利行为,高利转贷罪“违法所得”应认定为是借款人高利转贷所得利息与其应支付金融机构贷款利息之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七十五条【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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