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灿 严选律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1-07-21
,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那么聚众赌博的情形有哪些呢?
律师解答: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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