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罪与都是不属于自己的财物,那么挪用特定款物罪与的界限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1)侵犯的对象不同。挪用特定款物罪犯罪对象是有关特定的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专项款物;犯罪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
(2)挪用的用途不同。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挪用特定款物作其他公用,如果揶用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应定,从重处罚;后者是揶用后归自己或他人使用。
(3)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不同。挪用特定款物罪要求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遭受重大损失,而并不要求造成损失,只要数额达到较大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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