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一张信用卡使用的、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是冒用别人的信用卡都可能构成信用卡。那么,信用卡中“伪造信用卡”是指什么?
律师解答:
(1)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
(2)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种服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或者: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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