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瑶 严选律师
北京市博儒(西安)律师事务所
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时间:2021-08-26
往往在盗窃行为中,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会造成财物损毁的,例如有为掩盖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毁坏其他财物。那么,和的界限是什么?
律师解答:
盗窃公私财物并造成财物损毁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2)实施盗窃犯罪后,为掩盖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毁坏其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3)盗窃行为未构成犯罪,但损毁财物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定罪处罚。
单位组织、指使盗窃,构成盗窃罪的,以盗窃罪追究组织者、指使者、盲接实施者的刑事责仟。要注意立法已经废除了对盗窃罪适用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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