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盗窃、抢夺假币后而持有、使用的应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11-07-13 16:23:52
答:(1)如果盗窃、抢夺的货币中夹杂假币,并且真货币数额较大、假币数额较小,在这种情况下,持有、使用假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可按盗窃、论处。
(2)如果盗窃抢夺的假币数额较大,真币数额较小,在这种情况下,不构成盗窃、,可按持有、使用假币罪论处。
有关持有、使用假币罪的详细信息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2537.html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