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2-01-05
虚假破产罪很好理解,就是没有达到破产的地步,为了逃避债务或者是其他原因实施破产的行为。这种犯罪一般都是故意的。那么虚假破产罪怎么认定主观故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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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虚假破产罪的主观主面只能是出于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虚假破产罪是在一种在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利用特定手段实施的欺诈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明知其行为会导致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但仍采取隐瞒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等多种手段,积极转移和处分财产,造成资不抵债的假象,从而实施破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虚假破产罪】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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