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春妹 严选律师
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发布时间:2022-01-05
民间有许多文物收藏家收藏着许多珍贵文物,是许多小偷的目标物品,那么盗窃民间收藏的文物如何认定盗窃数额呢?
律师解答:
盗窃民间收藏的文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第九条 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三级文物、二级以上文物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盗窃多件不同等级国有馆藏文物的,三件同级文物可以视为一件高一级文物。
盗窃民间收藏的文物的,根据本解释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认定盗窃数额。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2024/04/28 10:02
2024/04/25 14:28
2024/04/17 18:05
2024/04/17 10:21
2024/04/08 09:34
2024/03/28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