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这种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里,当事人案发后主动召回全部问题产品并公开道歉,这个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悔罪表现”。这向司法机关(公安、检察院、法院)传递了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采取措施防止危害扩大、弥补社会影响。这在法官决定最终判罚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
但是,“能从轻”不等于“一定会从轻”或“能轻多少”。最终结果取决于这些行为做得是否及时、彻底,以及如何通过证据呈现给法官。例如,召回了多少比例的产品?道歉的范围和诚意如何?是否获得了消费者的谅解?这些细节都需要专业的来梳理、固定证据,并制定一套完整的辩护策略,才能将这些“加分项”的价值发挥到最大。
一、当事人可能会面临什么样的结果?
- 最坏的结果:
如果添加的物质毒性较大,或者已经造成了严重的食物中毒事件、致人重伤等严重后果,那么即便有召回和道歉,也难以从根本上改变案件的恶劣性质。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上甚至七年以上的,并处。如果调查中还发现了其他违法行为,比如长期、大规模、明知故犯,那么刑罚将会更重。
- 最好的结果:
如果添加的非食用添加剂尚未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后果,且召回、道歉、赔偿等补救措施做得非常到位,获得了社会和消费者的谅解,再加上没有其他恶劣情节,当事人有很大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并争取适用。意味着不需要实际坐牢,可以在社区进行考验,这对于当事人和家庭来说是最好的结果。当然,一笔数额不菲的是免不了的。
二、家属现在可以做什么?
- 全力配合完成赔偿和退款。 这是最有诚意的悔罪表现。家属应积极筹措资金,在律师的协助下,联系已经购买了问题米粉的消费者或销售商,进行全额退款和额外赔偿。如果能拿到大部分消费者的“谅解书”,将对法官产生极大的正面影响。这不仅是法律上的要求,更是道德责任的体现。
- 全面收集“悔罪”证据。将当事人主动召回产品的通知、与经销商的沟通记录、公开道歉的截图或报纸、向消费者退款赔偿的转账记录等所有材料,都完整地收集起来。此外,如果企业过去曾有良好的经营声誉、获得过奖励或参与过公益活动,也可以一并整理。这些材料能共同构建一个“一时糊涂、真心悔改”的正面形象。
- 做好支付高额的准备。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几乎都会并处。家属提前准备好这笔资金,一方面可以在法庭上表明愿意接受处罚的态度,另一方面也向法官证明当事人有能力履行判决,这对于争取是有利的。
三、家属千万不要做什么?
- 销毁或藏匿生产记录、原料购买凭证。有些家属可能会慌不择路,认为把生产台账、原料入库单、销售清单等文件藏起来或销毁掉,就能“死无对证”。这是极其错误和危险的!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就会被认定为“毁灭证据、抗拒调查”,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会让当事人罪加一等。
- 对外发表不当言论,推卸责任。 在事情没有定论前,家属切忌在网上或对媒体发表“我们也是受害者”、“是原料供应商的问题”等试图撇清关系的言论。这会与当事人“公开道歉、承认错误”的行为相矛盾,让悔罪表现的诚意大打折扣,甚至被认为是“作秀”。所有对外沟通,都应在律师指导下统一口径。
- 试图“找关系”或私下接触办案人员。这是绝对的红线。任何试图通过非正常途径影响案件办理的行为,都可能涉嫌新的犯罪(如),不仅会把家属自己牵扯进去,更会彻底堵死当事人从轻处理的道路。
刑事案件的每一步都至关重要。家属的理智和专业法律团队的介入,是决定当事人未来命运的关键。在法律框架内,通过积极有效的行动,为当事人争取一个相对公正和宽大的处理结果,是完全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