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 严选律师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2022-05-24
律师解答:犯罪预备是指为犯罪准备工作、制造条件,还未着手实施犯罪,而实行行为是在犯罪过程中,是继犯罪预备行为之后的行为,开始于犯罪的着手,直至犯罪的完结。
以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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