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的犯罪金额直接影响最终的量刑幅度。而各省关于的量刑数额标准也存在一定差异,那么在四川,关于量刑的数额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
根据川高法〔2022〕178 号最新量刑指导意见规定,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金额起点分别为:1200元、4万元、25万元。
法律依据: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
5.13
5.13.1 第一量刑幅度
5.13.1.1 抢夺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千二百元或者两年内三次抢夺的,在三个月至一年以下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5.13.2 第二量刑幅度
5.13.2 第二量刑幅度
5.13.2.1 抢夺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四万元的,在三年至五四年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5.13.3 第三量刑幅度
5.13.3.1 抢夺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二十五万元的,在十年至十二年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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